讨论 废标串标 流标几次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标

流标几次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标

滴文 发表于    阅读:81    回复:0


两次

流标两次后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标。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流标是一种招标失败的现象,通常发生在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不足三家时。一旦发生流标,无形中增加了采购成本,延长了采购周期,进而导致采购效率的下降。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公开招标的项目出现流标现象,不能直接采取议标的方式或直接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非招标方式,而应当组织二次招投标。如果二次招标后仍然流标的,可以核准后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此外,有观点指出,在实践中,如果是第三次流标,则经核准后可以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然而,这一说法与上述规定不完全一致,可能是特定情境下的操作方式。通常情况下,流标两次后不再进行公开招标是更为普遍的做法。

在处理流标现象时,招标人应当认真分析流标原因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公管局,以便在重新招标时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重新招标审核。流标情况说明应纳入项目招标档案管理,以确保透明度和责任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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