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串标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串标,即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其根源在于社会诚信缺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相关法律规定,串通投标的行政处罚权归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这意味着,当发现有串标行为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负责对此类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此外,串标行为的认定也可以由招标单位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并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这表明,串标行为的认定和查处涉及多个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确保对串标行为的全面监管和有效打击。
对于串标行为的法律后果,包括中标无效、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投标人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法律手段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