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的定义和主要情形1
废标是指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法定情形,导致整个招标活动终止或中标结果被废除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废标的主要情形包括: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的后果
废标的后果主要包括:
重新组织招标: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支付赔偿:中标人需要支付双倍的投标保证金赔偿,如果已交了履约保证金,也需要双倍赔偿,并支付所有中标单位的投标阶段的费用。
取消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可能会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退还保证金:已经收取的招标文件费用和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应当在终止采购活动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