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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标被发现但未中标

倪吧啦k 发表于    阅读:60    回复:0

串标被发现但未中标

串标被发现但未中标的情况下,投标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中标无效,并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如果有违法所得的,还会被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对于串通的投标供应商应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在政府招标采购中,参与串通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于参与串通行为的招标代理机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评标委员会成员参与串通行为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

综上所述,即使串标行为未导致中标,投标人仍需承担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投标资格、吊销营业执照等在内的法律责任,甚至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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