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标后要通知投标单位吗
需要
废标后,招标部门需要通知投标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废标后,招标部门应以书面形式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这种通知不仅是对投标人权益的保障,也是确保采购过程透明度和公正性的重要环节。通知的内容应包括废标的原因,以确保投标人能够了解自身在投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进行改进和提高。此外,公示废标原因也是必要的,通常公示期限与公示中标候选人的期限相同,以确保所有相关方都能了解废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