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算公开招标吗
不属于
竞争性谈判不属于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指的是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接收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单位中择优评选出中标单位,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而竞争性谈判则是政府采购的一种实施方式,其中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3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与公开招标的关键区别在于采购主体以及采购资金来源。公开招标是一种更为正式和透明的采购方式,要求发布招标公告,广泛邀请投标,而竞争性谈判则是一种更为灵活的采购方式,通过谈判来确定中标人,其程序相对简单一些。
因此,虽然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招标都是政府采购的方式,但它们在操作程序、透明度和适用场景上有所不同,竞争性谈判不属于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