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电子标书中的串标行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使用电子保函系统:通过在投标环节引入电子保函代替现金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能够实时统计投保数量与保险金额,记录投标企业数量以及投标保函的开具单位及保单编号,为监管部门提供了可监测的动态数据。基于投保项目实际情况、投保人资信水平进行的审查能够将不具备承接实力的企业排除在外,电子保函系统记录的拒保线索有助于招标工作提前识别围标串标线索。
查重机制: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通过“查重”功能,对投标文件的MAC地址、IP地址、文件标识码、标书重复率等不应重复的资料和资料进行鉴别、对比、细致地分析,能够有效地将违法线索锁定。一旦发现IP地址或Mac地址重复,或投标供应商基本信息重复,应立即识别出围串标嫌疑,自动截取不得进入评标环节,且会推送给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提示处理。
投标文件制作与内容审查:确保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打印,避免投标文件内容雷同,如格式雷同、内容错误的地方一致等。同时,审查投标文件中是否存在混装情况,即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出现另一家投标人的名称、签名或公章等。
投标行为监控:监控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如是否乘坐同一辆车前往开标现场,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等。此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标书费应由不同账户资金缴纳,避免出现同一账户资金缴纳的情况。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遏制电子标书中的串标行为,确保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