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相关动态表明,《招标投标法》或在2025年会迎来大修。虽然不确定具体时间,但自2024年5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以来,多个省份出台了针对《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修订或试点规定工作,以破除制约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制度障碍。
同时,一系列改革方向也已清晰明确:
1、完善定标规则,保障招标人自主选择定标方式;
2、建立统一分级分类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3、清理规范招标投标领域行政审批等事项;
4、规范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
5、实行评标专家对评标结果终身负责等。
另外,一些地方有出台相关新规:
天津:2025年4月1日起,天津市住建委规定估算价超3000万元的房屋市政工程,必须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主决定中标单位,还引入“暗标”机制等。
北京: “评定分离”模式:2025年2月1日起,北京市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试行“评定分离”模式。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评标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办法从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分散评标”模式:2025年5月1日起,北京市试行“分散评标”新模式,试行期一年。评标专家分散在不同评标工位,依托互联网独立评标,评标前信息保密,评标专家、评标工位和评标地点全部由系统随机抽取确定,评标全程音视频监控,评标后系统自动汇总结果和资料。
江西:明确规定5000万元及以上施工项目、1000万元及以上货物项目、500万元及以上服务项目应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另外,根据国办发〔2024〕33号文,已有20省市区(江苏、浙江、山东、广东、湖北、四川、福建、河南、北京、安徽、陕西、上海、云南、山西、天津、黑龙江、内蒙古、青海、海南、西藏)明确400万以下项目不用公开招标。同时,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